假冒西安航嘉 注册商标 给“雪亮工程”提供防雷产品 必受严惩
西安航嘉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是航嘉防雷电涌保护器唯一设计生产销售总部
西安航嘉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是专业生产防雷电涌保护器的厂家,从2003年开始从事防雷电涌保护器设计生产销售,一直服务于重要电力配电,监控弱电等系统,在市场上有广泛良好的知名度。是陕西省公安厅平安城市项目推荐品牌,通过ISO9001认证。多个产品通过北京雷电装置测试中心等第三方测试,在陕西省防雷中心备案。
我们的注册商标:
西安航嘉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力量雄厚,测试手段齐全,产品都是自己设计生产,产品内部线路板上都有设计时间和企业标志编号。产品配套弱电监控,系统集成等重要项目。可以协助设计应用方案,配合解决安装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产品自购买之日起壹个月接受无条件退货,2年之内非人为损坏换新。
西安航嘉防雷电涌保护器的唯一销售渠道就是我们西安航嘉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在任何地方设置销售网点或代理机构。我们每一个产品都有唯一条码,提供给市场的产品都注明项目名称和质保承诺,不管采购渠道,我们都对自己的产品负责。
凡是从别的任何地方采购的西安航嘉防雷器都需要我们公司认可才能保证产品真实性,才能提供质保和售后服务。
现在有“雪亮工程”项目使用的防雷电涌保护器假冒我们西安航嘉注册商标和产品。
这些航嘉防雷产品不是我们西安航嘉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提供的,严重侵犯我们的市场形象,以后的服务质保和验收都没有保证,系统整体形象性能质量都要受到影响。该行为直接损害项目业主和广大群众的利益。
我们正在以法律程序督促要求相关公司提供假货来源证明,购买假货过程的文件资料。并要求销毁现存假货并提供销毁结果证明,确定不能再流向市场。
欢迎联系西安航嘉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核实信息,追查造假源头,共同净化市场环境,使不法分子得到法律严惩。
要求:
1.单位公开道歉。
2.提供假货来源证明,购买假货过程的文件资料,协助追查造假源头。
3.销毁现存假货并提供销毁结果证明,确定不能再流向市场。
4.根据法律规定赔偿损失。
不能撤销举报,净化安防市场,警示造假环节的每一个公司。
让直接被告联系我们。
附录:
1.假冒注册商标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行为。
西安航嘉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029-88364839 62960612 E:hjspd@126.com |